法律人员经具体勘查,发现该厂在废水搜集池设置一荫蔽暗管,将废水经过暗管外排至厂外水沟后直接排入榕江南河。
该厂经过暗管排放含重金属有毒废水的行为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冒犯刑法338条有关法律法规,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现在,公安机关已对该企业对环境形成污染行为立案查办,企业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揭东分局仔细贯彻落实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精神,依法履职,自动作为,加大环境法律巡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法行为,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继续改进。今年来共立案34宗,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1宗,对环境形成污染违法案子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