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禁限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企业名相同相近比对规则》,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工商总局关于《企业名禁限用规则》《企业名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企业名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便利企业名登记服务,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地推进企业名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制定《企业名禁限用规则(征求意见稿)》、《企业名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能够最终靠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通过首页右侧“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邮编:1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