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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时间: 2023-12-31 07:05:17    来源:江南体育官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的有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4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公开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年报信息公开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4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满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公司依据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任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能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9、1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4、15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6、8、9、11、12、13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另外的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别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能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在发送邮件后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电线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39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线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2)

  本人(本单位) 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做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能仅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振彪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振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元贵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pp://)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2023年度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使用暂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可确保业务合法合规的开展,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监事会审议,同意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3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93元。截至2022年6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5,758.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44.55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14.38万元。

  (1)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431.94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71.32万元,合计33,003.26万元已用募集资金置换。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234.09万元(不含于2022年8月置换的2022年1-7月投入的13,860.60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51,666.0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8,226.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6,048.3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178.14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1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嘉兴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78.4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的对应关系如下:

  说明: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71.32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32,431.94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

  2022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923,751.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6,146,843.3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6,280,733.3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297,217.7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00,01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施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炳坤先生、独立董事奉宇先生、独立董事向振宏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元贵先生、财务总监李立发先生、保荐代表人邓永辉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7日17: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9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5,758.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44.5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7,714.3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441C000341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以及《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此外,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范围内办理现金管理的具体操作,申请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本次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满足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银行保理业务、供应链融资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最终以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保证金质押、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在上述子公司范围内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最终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总额及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维修:床架、沙发、衣柜、排骨架、床垫、家居用品、家具及配件、按摩器材及配件、家具饰品及配件;生产、销售:床上用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通用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销售、网上销售:床具、床上用品、床垫、沙发、衣柜、寝室用品、家具、排骨架、家具配件、电器、按摩椅(不含医疗器械)、家居饰品、家居用品、家居配件、饰品配件、按摩器材(不含医疗器械)、电动功能椅(不含医疗器械)、香薰精油(不含药品);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维修、安装:床具、床垫、按摩器材、家具;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事项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做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所申请的综合授信是否获批存在不确定性,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各下属子公司资金需求和业务的发展,同意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公司进行调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2,112.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7%。公司无逾期及违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及控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广东华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东莞市慕思健康睡眠酒店有限公司、东莞市慕思睡眠酒店有限公司、东莞市望海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望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市慕易酒业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5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交易、房屋租赁、接受劳务等;2022年度确认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274.53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炳坤、林集永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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